10/05/2007
最重要的事
人生最重要的事是甚麼呢 ?
「...若沒有愛,我便一無所有。」 (林前13:3)
標竿人生第十六篇文章說出人生最重要的就是愛。愛要及時,不要愛得太遲。愛是最大權利。
無錯,人生最重要的是愛。臨死前,我不會說我最掛念的是汽車、手錶、郵票、相機、衫褲,我最掛念的會是我的親人。愛要及時,不要愛得太遲。數星期前一名在內地工作的友人說生活苦悶,工作壓力大,有思鄉病。我反問他為甚麼不回港工作,他答因為愛家人,在內地能賺多些金錢,為著能早日贖樓,給家人一個好的生活環境。我又反問,回港工作不是愛家人的行動嗎?
現在就去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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留言
講得0岩,我睇完之後都有用筆間低呢段呀!
真係要好好去愛同珍惜身邊既人!
發表人: Lily | 12/05/2007
=]
Billy 叔?
呀ray 呀.
=]
發表人: Ray | 14/05/2007
Reply to Ray:
何時回來?
發表人: little-b | 16/05/2007

